目前分類:社區新聞 (60)
- Mar 29 Thu 2012 21:03
8種房子 小偷不愛 防盜意識夠 零失竊率不是夢(提醒一下裝鐵窗還是要符合法令,區權會同意.已報備)
- Mar 29 Thu 2012 21:01
挑選好住家 公告欄 公用區 樓梯間 藏玄機
撇步1:詢問社區總建坪及每坪月管理費。
- Mar 27 Tue 2012 21:07
另類買路錢 房仲帶看屋 社區強索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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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27 Tue 2012 21:06
拒攤公共電費 可追15年 斷電2年再復電 台電:無法強制
大樓住戶是否可自行決定不分攤住宅公共設施用電費?一名社區住戶向台電終止契約2年後,接著復電後9年都未平均分攤公共電費,引發其他住戶不滿。台電表示,停電超過2年再復電的用戶,確實可選擇不分攤公共電費,台電無法強制。但律師指出,未分攤公共電費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民法》,請求權最長15年,其餘住戶可依法向該戶追討。投訴組
- Mar 26 Mon 2012 21:09
公共管線漏水 維修費均分
樓上漏水樓下滴水時,捉漏費用要如何分攤、以及外牆裂縫是否可向建商求償等。
- Mar 25 Sun 2012 21:10
公共管線堵塞漏水 受害戶求償也判賠
家裡漏水對樓上住戶提告,卻反而得自掏腰包,新北市中和區的王姓男子長期為天花板漏水所苦,偏偏樓上住戶不配合讓抓漏師傅進屋查看,王姓男子憤而提告,求償40多萬元,但樓上的陳姓女子喊冤,表示漏水是因為公共水管破裂,自己也是受害者,法官最後認為既是公共管線,1到4樓的住戶都要負責,判陳姓女子只須負擔求償金額的1/4,也就是10萬元,等於1樓的王姓男子也要負起責任,掏錢了事。
- Mar 18 Sun 2012 21:14
白目不留口德的總幹事!
- Mar 18 Sun 2012 21:13
為社區事鬧翻 管委拔魚刀捅總幹事(覺得社區相處之道不外情理法.總幹事應該先熄火.再動之以情)
新北市林口區的一棟社區內,15號下午發生凶殺案,擔任社區安全委員的蔣姓男子因為不滿蔡姓社區總幹事處理安全管理及財務規劃等政策,2個人發生爭執,沒想到這一吵,蔣姓男子竟然拿出預藏的魚刀,往總幹事身上刺。
- Mar 18 Sun 2012 21:12
我成了社區管理委員會主委了(看了會心一笑)
一天中午,我剛從外頭走回家,大樓管理員主任把我攔下來。
- Mar 17 Sat 2012 21:18
阻住戶返家 管委會主委起訴(先從催繳函.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合法程序較妥當)
台中市一棟公寓大廈為催討管理費,將門禁磁卡更換為磁扣,對欠繳二期以上管理費的住戶不發給磁扣,致欠管理費的住戶莊志任回不了家,莊尾隨有新磁扣的住戶進大門,被管委會主委張文炫推出門外關上大門。台中地檢署偵辦認為,張將莊推出大門,妨害莊回家權利,昨依可處三年以下的強制罪將張起訴。
- Mar 17 Sat 2012 21:16
專有專用車位 管委會無權干涉
台北縣新店「某」社區規定,地下停車場的汽車停車格不能停機車、單車,違者要罰款,住戶羅婦因被罰3萬1000元,不服而提告,台北地院以羅婦使用自己的「專有停車格」,未超出停車格範圍,也沒違反其他住戶權益,不應受干涉,判羅婦勝訴,同時認定該社區停車格只能停汽車的管理辦法無效。
- Mar 12 Mon 2012 21:20
催繳管理費 長按門鈴.罰6千(看過最離譜的)
- Mar 12 Mon 2012 21:19
公共空間私物 管委會有權清除 (還好有公告. 不是逕行移除)
公寓大樓住戶私有物品不能任意長期置放大樓公共空間,否則可能被大樓管理委員會當作「廢棄物」清除!
- Mar 11 Sun 2012 21:24
緊急電梯 設卡恐阻救災 社區違法設門禁卡 不改善可罰30萬(生命安全誠可貴)
許多大樓為方便管理與防盜,紛紛設立感應卡門禁,但並非處處都可裝!新北市一名民眾向市府檢舉指出,社區管理委員會無視住戶安全,在三部緊急用電梯內裝設感應卡,恐影響救災,經反映卻不予理會。
- Mar 11 Sun 2012 21:22
滴水擾人!告鄰不修水管(漏水問題多.誠意協調最好)
滴水擾人!告鄰不修水管 判賠12萬
水管滴水,可別以為只要修好自己家裡就好,漏水漏到別人家中,可是會吃上罰款,在桃園就有一戶住家,因為馬桶水管破裂,導致樓下住戶天花板不斷滲水,牆壁也嚴重損壞,甚至半夜睡覺還被滴水驚醒,因此訴請精神賠償,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樓上住戶的確影響居住安寧,因此判決賠償12萬元。
- Mar 05 Mon 2012 21:30
地下室停車場「逃生門」以刷卡做出入口管制者 政府要開罰(要跟消防連動)
以前我們都知道地下室停車場「逃生門」以刷卡做出入口管制是錯誤的,因為一旦發生火警時,萬一身上沒帶卡片時,就會影響逃生。現在政府機關已經針對此問題,正式開罰單了。
- Mar 05 Mon 2012 21:28
消磁住戶感應扣 管委會遭判賠(這管委會解散比較好.無知)
台中市何姓男子購大樓社區房屋,因加裝鐵窗,管委會以違反規約將他進
出大樓感應扣消磁,並要求拆窗復原,何男無法用屋而請求賠償,台中地
院判處管委會等賠償損失。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何姓男子在民國99年由法院取得中市某
大樓社區法拍屋1間,欲加裝鐵窗,遭管理員阻止,經過員警協調,才順
利裝好。
事後,管委會以住戶設置鐵鋁窗應依法辦理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等准許
議決,何男違反社區規約,而寄發存證信函要求限期拆除鐵窗,恢復原
狀,否則將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將何男進出大樓的感應扣消磁。
期限到期,管委會將感應扣消磁,何男因無法使用房屋,認為權利受侵害
而提出損害賠償訴訟,並請求前、後任管理委員會及管理委員分別賠償期
間損失,並曾報警處理,但管委會仍不願交付進出大樓感應扣。
台中地院法官以住戶違反社區規約自行安裝鐵窗,管委會制止不從,應報
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處理,若將住戶大樓進出感應扣消
磁,則侵害住戶的房屋所有權。
台中地院民事庭依土地及建物申報等價格,估算何男使用房屋租金收益損
害,判處前任管委會及委員等賠償新台幣5萬多元;而接任的管委會及委
員自100年6月起至交付大樓進出感應扣為止,按月賠償6000多元,全案仍
可上訴。1010109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
- Mar 05 Mon 2012 21:25
修漏消極 大樓管委會得賠償
修漏消極 大樓管委會得賠償
未及時處理 修繕又造成更大損失 法官認
為已侵害居住權與居住安寧權 判主委也得連帶賠48萬元
- Mar 04 Sun 2012 21:33
社區停車場丟車 管委會判賠(要以善良管理人來判)
住戶停在社區地下停車場的車子被偷,僱有警衛的管理委員會有責!
- Mar 04 Sun 2012 21:31
裝監視器攝錄 鄰居賠6萬(門禁比較重要)
1名賴姓女子在自家門口裝設監視器,2名同樓層住戶認為隱私權遭侵害,提告要求賴女拆除監視器,並賠償1人新台幣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賴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