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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的一棟社區內,15號下午發生凶殺案,擔任社區安全委員的蔣姓男子因為不滿蔡姓社區總幹事處理安全管理及財務規劃等政策,2個人發生爭執,沒想到這一吵,蔣姓男子竟然拿出預藏的魚刀,往總幹事身上刺。

社區大廳監視器錄下,15號下午,休息區的桌椅旁,圍了好幾個人,肢體動作很大,看起來似乎在吵架,沒多久穿著西裝坐在椅子上的社區蔡姓總幹事,站起來,往畫面上方走,而社區安全委員蔣姓男子跟在他後面,發生扭打,旁邊還有其他人勸架,但這時候,蔣姓男子拿出預藏的魚刀,突然往總幹事的身上刺,行兇後,急忙衝出社區外,只留下被刺2刀的總幹事,表情痛苦的慢慢走向櫃檯要求報警。

發生兇殺案的社區,當時開完管委會,主委、總幹事們到大廳繼續商討事情,但疑似總幹事和行兇的嫌犯意見不合,才會動手。只是為了社區的大小事,讓擔任安全委員的蔣姓男子拿著刀子動手行兇,讓原本保護社區住戶安全的職務,卻變成傷人的兇手,恐怕也是大家始料未及。

轉載東森新聞2012 3月17日

 



曾經有一個總幹事這麼介紹自己:「我是總幹事,也就是幹總事,而且還總是幹。」他的形容貼切傳神、令人會心一笑。「總幹事」不知是哪個天才創造出來的好職稱?真像抓背的「不求人」,讓人直接望文生義,立刻知他的功能。 

不曉得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約定俗成的把替社區大樓處行政與總務事務的這個工作定名為「總幹事」。雖然有些公寓大廈稱「主任」或「經」,但仍以「總幹事」為主流大宗。 

與社會其他社團或組織的「總幹事」相比,社區大樓的「總幹事」更加名符其實。因為別的組織或臨時性任務編組大多設置數名「幹事」,然後由一名「總幹事」綜其成。可是公寓大廈「總幹事」底下卻多半空空如也,頂多配一名會計或助,使得這個「總幹事」真的必須幹總事、總是幹。 

「總幹事」待遇不高、工作時間長,住宅型公寓大廈「總幹事」常必須在夜間或假日上班,工作不太受尊重、經常要受氣挨罵,原因是住戶們都認為「總幹事」是自己花錢請的,因此經常以老闆身份自居。看到「總幹事」不做事坐在位置上聊天沒事做會不開心,心嘀咕管委員會沒把人管好、竟讓「總幹事」閒著沒事幹。 

當「總幹事」首要條件是要會做人,因為大樓裡誰都不能得罪。平常連話都得小心翼翼,深恐惹到哪一個不該惹的住戶,輕者向管委員告狀,嚴重的到下一屆跳出來做主委,整天修、甚至炒「總幹事」魷魚。因此大部分「總幹事」沒什麼脾氣或意見,一切以管委會或主任委員馬首是瞻,因為這是「總幹事」的生存之。「總幹事」太聰明、太有個性、大嘴巴是幹不久、是沒辦法勝任這個工作的。 

「總幹事」工作內容以行政與總務事務為主,但並不以這兩項為限。公寓大廈的型態很多,使得「總幹事」的工作內容也出現很多變化。典型的「總幹事」每天到社區大樓上八到十小時的班,但也有總幹事一個人到處跑、輪流服務好幾個社區;有些勞力型的「總幹事」工作包山包海,甚至還得除草、澆花、倒垃圾,也有些豪宅的「總幹事」不必做事,只要每天穿著筆挺西裝站在華麗的飯店式大廳和住戶打招呼問好,因為他只要創造億萬豪邸奢華尊榮的氣氛就已經達成業主對他的期待。 

「總幹事」雖然經常被視為公寓大廈管機制的代名詞,但從專業角度檢驗,總幹事在傳統社區大樓管所扮演的角色卻通常只做為處行政事務的辦事員。普遍有專業能力不足與缺乏學習運用新事物意願等現象。往往依從老舊觀念做法,致使管成效不彰、形成資源浪費。原因來自: 

一、管專業尚未建立: 

公寓大廈管在國內一直是個乏人關心的領域,立法至今仍未見有政府或學術單位對此做系統性化之調查研究、甚至於連累積經驗智慧的交流平台都付之闕如。因此始終停留在人云亦云、土法煉鋼的原始階段,雖說法律規定從業必需具備證照。但因科學方法、作業標準均尚未建立,所謂專業訓練,只是在介紹最基本的公寓大廈管條例以及相關的建築管法規。以致管服務人即使取得證照,仍不具有幫助社區大樓建構良好管的服務能力。 

二、從業習淪為形式: 

荒謬的是,這樣空洞粗躁、不具實用性、缺乏學基礎、科學實證檢驗的「專業技能」與「從業資格」在立法限制從業條件後竟被當作商品販賣,要預備從事公寓大廈管服務工作者付費參加習取得,除被譏諷為「買賣執照」外,也令一般人不得一窺堂奧、無從對其訓練內容進行研究檢驗。國內公寓大廈管亦在此封閉環境中,十餘年來原地踏步、毫無進展。 

三、在職進修缺乏管 

由於管專業尚未建立、知識學無人整研究、作業標準毫無規範,管服務人取得證照從事管服務工作後,從此無從再吸收新的專業資訊,更不用說進修學習。沒有一個垂直方向的專業公報通訊或強制參加的習讓管服務人了解新的管發展方向與服務規範。也沒有任何橫向聯繫管或機制可以觀摩切磋別的「總幹事」在做哪些事情、用什麼方法處事情。因此「總幹事」往往一個人帶著自己一套做事方法,換一個總幹事,社區大樓管與作業方法通常也跟著整個改變,使公寓大廈管經驗難以累積傳承。 

四、工作環境缺乏激勵 

在民間營利事業,一個人努力工作、認真學習新知、累積專業經驗,可以從年終分紅、升遷、加薪等方式獲得回報,因而讓人產生努力工作動機與參與改善組織作業、提高經營績效的意願。公寓大廈由於是非營利管組織,營運缺乏利潤動機與衡量工作表現的標準,因此往往抱著能省則省的想法。讓「總幹事」只能領取一成不變的死薪水,工作再怎麼努力也不必奢望加薪或獎勵。因此往往養成得過且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應付心態。 

五、服務產業阻礙進步 

政府原本立法把公寓大廈管限制為特許行業的目的,是要避免人力剝削,培植專業服務能力以協助社區大樓建立良好管機制。遺憾的是由於缺乏基礎研究與專業標準;所謂專業管服務始終跳脫不了「人力派遣」、賺取人力差價的經營模式,其利益甚至於來自於反效率(使社區大樓使用更多人力)。使得服務市場上從公司到個人的專業、經驗、智慧、能力皆無價值。造成劣幣驅逐良幣,人才反淘汰現象。樓管公司不但沒有發揮帶動良好社區大樓管的功能,對於提高總幹事素質與工作能力完全沒幫助,反而成為公寓大廈管進步的障礙。 

六、業主缺乏正確認識 

公寓大廈居民普遍不重視、也不了解良好公寓大廈管的價值、更不知改善公寓大廈管的有效方法,認為只要找到總幹事,或是把管統包給樓管公司,就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殊不知因為潛藏利益立場衝突,使得社區大樓人力外包後管機制盡失,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反而變成最大的受害者。 

七、從業人員得過且過 

由於待遇低、工作條件差、公婆太多又沒有前景,使得看清「總幹事」工作現實的人會選擇往其他方向發展。留在「總幹事」工作者,則普遍缺乏改變現況的企圖與能力,選擇接受這個從業前要先買門票,工作中沒有資源、沒有權力,卻被賦予必須解決社區大樓所有問題的任務。公寓大廈管追求公平與效率,前者需要建立良好的制度與決策規劃,後者需要提供專業建議與組織方法。但在目前的市場交易制度與管模式下,當社區大樓沒發生問題的時候,總幹事涼在一旁無事可做。當社區大樓有問題的時候,總幹事卻無能為力。 

許多「總幹事」、甚至於樓管公司服務人員抱怨自己被當作奴才、下人對待,其實這是因為整個服務產業缺乏專業價值與技能標準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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