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契約容量為50kw
超約在契約容量10%以下部分按二倍計收基本電費
超約在契約容量10%以上部份按三倍計收基本電費
例子:本月需量為70KW,則契約容量10%以下指的是50~55kw的5kw
契約容量10%以上指的是56~70kw的15kw
以非夏季契約容量每kw單價173.2 元計算
則基本電費為50kw*173.2=8660元
超約費為(5kw*2倍*173.2元)+(15kw*3倍*173.2元)
=9526元
台電電表有計算當月最高需量的功能,
計算標準是以連續15分鐘用電為準,
只要你最高需量超過所定契約容量連續超過15分鐘,
你這個月就算超約了,哪怕只是多用1分鐘。
你社區公共用電,一年才超約一次,
表示平時最大需量都不超過25KW,
但一超約就超過蠻多的,這點比較奇怪。
我推測可能原因如下,給你參考:
是否超約當月有工程在做,師父臨時接公共電源來施工。
超約當月有平常沒運轉的設備在維修試機,
如消防幫浦、消防排煙機等,造成最高需量超約。
好巧不巧,當月有某段時間,所有公用設備一起運轉,
且超過15分鐘,那整個月就超約了。
有被接電使用,不過此可能性不高。
因為你們不是每個月都超約。
如果以上原因都不是,
而是真有如此高的需量,那也不用緊張,
因為契約用戶的基本電費是以契約容量計費的,
除非你每個月幾乎都超約,才要考慮去提高契約容量。
否則偶而超約被罰點錢是正常的。
不然為了一點超約去提高契約容量,雖然不會被罰款,
不過用平時電量低的月份也要繳較高的基本電費,反而會划不來。
如果你社區公共用電戶之總設備容量未超過100KVA,
倒是建議可以考慮改申請表燈就好,
沒有契約容量的基本費,
用多少度繳多少錢,不會有超約罰款等等。
- Mar 15 Thu 2012 21:48
契約容量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