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兩名住戶,因在樓梯間搭建鞋櫃違反「住戶公約」,管委會主委和管理公司派駐的主任,依住戶大會決議將鞋櫃強行拆除而挨告,台中地檢署昨以只能報請主管機關做處置,不能直接把鞋櫃拆了,將兩人依毀損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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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步1:詢問社區總建坪及每坪月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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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住戶是否可自行決定不分攤住宅公共設施用電費?一名社區住戶向台電終止契約2年後,接著復電後9年都未平均分攤公共電費,引發其他住戶不滿。台電表示,停電超過2年再復電的用戶,確實可選擇不分攤公共電費,台電無法強制。但律師指出,未分攤公共電費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民法》,請求權最長15年,其餘住戶可依法向該戶追討。投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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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漏水樓下滴水時,捉漏費用要如何分攤、以及外牆裂縫是否可向建商求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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