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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社區設有通向地下室的升降式停車搭,社區某住戶因住處接近停車塔,常被停車塔鐵捲門、升降梯噪音驚醒,因此精神焦慮、憂鬱,氣得向管委會提起排除侵害訴訟並求償。士林地院認定停車塔噪音超標,昨判管委會要賠男屋主五萬元,且須將噪音降到符合法定的管制標準以下。全案可上訴。


 

記者昨聯繫不上管委會,但受害男屋主昨說:「判決金額高低不重要,噪音管制是政府法規、每個人的保障,為何我們要打官司才能討到保障?」並表示若判決定讞管委會仍不執行,不排除聲請強制執行。 

「其他住戶沒抱怨」

受害住戶提告指出,二○○五年搬入內湖「社區」,住處接近社區停車搭出入口,停車塔近年因設備老舊,只要車輛進出,住處就明顯聽到停車塔鐵捲門及升降梯的噪音與震動,且夜間更加明顯,導致夜間常驚醒。
男屋主不滿居家及睡眠品質嚴重被影響,提告指他因此出現焦慮、高血壓、心臟病等病況,要求管委會降低停車塔噪音,並與妻子分別求償十五萬元、十萬元。
但管委會反駁,指停車塔定期保養,曾請住戶配合盡量別在深夜到清晨進出停車塔,其他住戶也不曾抱怨。 

監測值40.9分貝超標

但法官據環保人員去年及今年兩度到受害住戶家中監測噪音值,發現低頻噪音的平均值分別為四十點九分貝、三十六點四六分貝,已逾《噪音管制法》規定的住宅區深夜標準值三十五分貝。
法官另參酌高雄醫學大學教授的文獻,認定夜間噪音確能干擾住戶睡眠,造成頭痛等症狀,且男屋主也提出就醫證明佐證確實因而精神焦慮、憂鬱。
法官因此判管委會應賠男屋主五萬元,且須將侵入受害住戶的停車塔運作聲響,降低到符合《噪音管制法》的標準以下。 

遇居家噪音怎麼辦?

.通知環保局測量,依《噪音管制法》處理
.通知建設局或工務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罰款
.報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若能證明精神等損失,依《民法》提告求償
《轉載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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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