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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一樓的店家或屋主,都會有這種標示,車庫前,請勿停車,但您知道嗎?如果沒有畫紅黃線,表示屋主沒有登記變更為車庫,所有人都能停車!而且屋主還涉嫌違反建築法,最高能開罰三十萬!甚至還有人,會加註警語,說後果自負這也觸犯恐嚇罪。

這裡請勿停車,那邊的壓克力牌子上也寫車庫前請勿停車,不要停、不可以停,人家車要進出,不讓你停聽起來很合理,但事實上大部分都是違法,北市交通大隊,沒聽錯!寫"車庫前請勿停車"這幾個字,就跟路霸一樣要被罰,除非1樓屋主先花錢,到地方機關登記變更,沒有變更的車庫,除了是路霸還違反建築法,最高可以開罰30萬。種種複雜的規定讓很多民眾都霧煞煞,北市交通局交工處,看看這裡,車庫前面紅線只畫一半,那剩下的這一半應該可以停,不是嗎?避免爭議也免得被罰,家門口當車庫還是先登記吧,否則"你家的事",處理不好,也會變成"吵架的事"。轉載yahoo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hchXX5EJ28

警方表示,如停車車輛影響住戶進出,應先通知附近派出所員警,請車主進快移車,而非自行擺告示牌畫標語,甚至放盆栽、畫紅黃線,嚇阻別人停車,這不但會涉及刑法還可能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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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