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社區評比


文章日期:2012-05-12 05:20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份理想的物業保全招標


文章日期:2012-04-30 03:15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公寓大廈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規則訂清楚.別為動用小錢開區分臨時會.很麻煩
第一條本大廈管理委員會經費以住戶繳納之管理基金及管理費,暨其所衍生之利為主要來源。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s://cpabm.cpami.gov.tw/SearchListPage.jsp#c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小龍年喜旺整年 ​​​​好運龍來 諸事大吉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總幹事 這幾度? 答錯回家吃自己


文章日期:2012-04-06 00:40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最快今年10月1日就可上路。屆時像是x寶等公寓大廈警衛、保全人員為讓住宅車輛優先通行,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都可依法開罰1200元至2400元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屋頂漏水、電梯年久失修,社區大樓的公共設施,損壞影響住戶權益,但遇到不做事的管委會,擺爛不理的話,建管處指出,住戶可先自行鑑定估價,再來要求管委會執行,如果遲遲沒動作,可寄先存證信函,另走司法程序。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 Feb 04 Sat 2017 07:12
  • 騎樓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新竹市報導】
2014.09.08 05:54 am
 
小心了,騎樓高低不平,如果以「舊建築設施,難負責管理」,法官可不饒,最近判例認定管理者有過失,仍須賠償!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請到
https://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466&Itemid=57
                                                    或
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form.htm&s_uid=023074#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廿二條俗稱「惡鄰條款」,是管理委員會循法律途徑趕走惡劣住戶的利器,但如果未依照法律程序逐步進行,就算有住戶集體連署指證「惡鄰」,也難逃官司敗訴的下場。
新北市新店區一處大樓社區陳姓住戶,住處經常傳出各類噪音,令同棟及鄰棟住戶難以忍受,管委會在二○○八年十一月間就曾向當時的新店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但對方未出席。
陳姓住戶的噪音問題一直未改善,鄰居集體連署,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住戶大會)前年四月中旬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陳姓住戶搬家,管委會同年六月發函給陳姓住戶要求改善未果後,去年向台北地院正式提告,訴訟期間陳姓住戶仍不出庭。
合議庭指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廿二條規定,住戶違反法令、規約且情節重大時,需先經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促請改善,若住戶三個月內仍未改善,才能以住戶大會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遷離,這是法律明定的先後順序。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