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NET Logo登入

理想社區 (勇哥)

跳到主文

一直不斷學習中.凡看過必留下足跡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8月 03 週六 201901:31
  • 會罰錢 要注意

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最快今年10月1日就可上路。屆時像是x寶等公寓大廈警衛、保全人員為讓住宅車輛優先通行,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都可依法開罰1200元至2400元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00)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3月 29 週日 201520:30
  • 趕惡鄰太心急 強制搬遷敗訴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廿二條俗稱「惡鄰條款」,是管理委員會循法律途徑趕走惡劣住戶的利器,但如果未依照法律程序逐步進行,就算有住戶集體連署指證「惡鄰」,也難逃官司敗訴的下場。
新北市新店區一處大樓社區陳姓住戶,住處經常傳出各類噪音,令同棟及鄰棟住戶難以忍受,管委會在二○○八年十一月間就曾向當時的新店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但對方未出席。
陳姓住戶的噪音問題一直未改善,鄰居集體連署,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住戶大會)前年四月中旬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陳姓住戶搬家,管委會同年六月發函給陳姓住戶要求改善未果後,去年向台北地院正式提告,訴訟期間陳姓住戶仍不出庭。
合議庭指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廿二條規定,住戶違反法令、規約且情節重大時,需先經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促請改善,若住戶三個月內仍未改善,才能以住戶大會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遷離,這是法律明定的先後順序。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938)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11月 24 週一 201423:37
  • 保全指揮交通違法?

sgeawa34201304132157172345
   
百貨公司旁車道,車子一輛接著一輛出來,保全人員忙著指揮車輛進出,同時又得顧行人安全,忙翻了;但有些保全人員,明明就不是警察,不具有公權力,但保全為了讓住戶車輛順利開出,右手一比,「硬是」直接攔車。民眾:「如果他臨時一擋的話,或許我會緊急煞車之類的,那這個責任誰來擔,我覺得直行是最大的。」

     民眾:「因為我們有路權,我覺得不應該讓他直接切出來。」

     有的保全甚至大步一跨,往馬路站,位置剛剛好矗在馬路中間,擋住直行車路線已經違法,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正確來說,保全必須站在車道出入口,不能超過「建物住處範圍」,像這位保全腳踩人行道和馬路,也違法。

     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適當而且安全的交通指揮,絕對不能站到路口中央或是路端上面,優先權是以『路權』為主。」

     交通大隊表示,除了交警、義交和導護人員,其他人員不具「公權力」指揮身分,路邊警衛、保全指揮來往車輛,小心觸法、傷荷包。


內容來源 : TVBS新聞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98)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8月 19 週二 201423:40
  • 微電腦瓦斯表 漏氣自動關

 
氣爆連環發生,現在大家對「異味」特別敏感,只要稍有不對就會提高警覺,如果發生漏氣的狀況,傳統瓦斯表並沒有辦法自動關閉,因此這回新北市發生氣爆社區住戶,要求欣欣瓦斯必須幫他們都裝上「微電腦瓦斯表」,由於裡面有內裝感應晶片,只要有瓦斯外洩或是煮菜忘記關火,它就會自動關閉瓦斯輸送,避免意外發生,但每個月需多繳40元的基本費。
 
新店氣爆讓大家聞瓦色變,第一時間住戶把肇事矛頭指向,欣欣瓦斯公司檢測疏忽,事後受災戶和侯友宜協調,善後問題,住戶當場要求,欣欣要幫所有住戶,安裝微電腦瓦斯表。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58)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6月 12 週四 201423:15
  • 住戶指控社區總幹事成違建蟑螂(有夠離譜)

 新北市高姓男子去年底在中和一處別墅社區內,買下一棟4層樓透天厝,3月起陸續裝修,但6月9日社區郭姓總幹事卻通知高妻,指「剛剛有拆除大隊來,表示你家有違建,還要張貼查報通知書。」總幹事表示已先勸回拆除大隊,並暗示可以幫忙「處理」此事。
然而高妻向郭姓總幹事索取違建查報通知書後,卻發現沒有詳列出屋內哪裡是違建,夫妻倆人起疑,向新北市議員陳情,見到所謂的「違建查報通知書」,發現拆除大隊大隊長的署名錯誤,查證後確認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根本沒有發過此張通知書。
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副大隊長表示,真正的公文應是「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且會以雙掛號郵寄,即使專人送達,人員也會配掛識別證,但坊間確實有「違建蟑螂」會以假的違章舉報公文,向民眾勒索,如果民眾有疑慮,都可以向拆除大隊詢問確認。
高姓男子表示,郭姓總幹事一紙假的違建通知書,害他裝潢工程停工,夫妻擔心害怕,已到警局報案製作筆錄,將對郭提告偽造公文。郭姓總幹事則回應,高家裝潢數月,影響其餘住戶生活,他才會一時愚昧以假的違建通知書,希望高家趕快完成裝潢工程,若遭提告他會承擔接受。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33)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4月 02 週三 201423:08
  • ㄧ人管委會

 
原告理由:
大樓社區(下稱系爭社區)曾多次召開區分
所有權人會議,惟因出席人數不足法定人數,故未能
選任管理委員,前於101年12月10日由系爭社區之部
分區分所有權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6項
前段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推選
原告為系爭社區之「召集人」及「管理負責人」,並
連續公告10日,是原告依法已具備管理負責人身分。
再者,依內政部函釋,管理負責人之選任、解任,應
依規約之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不以獲得
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報備為要件。另社區之財
務報表每月均有公布,惟歷年來之管理負責人推舉資
料,因故並未保存,嗣於101年底經人提醒,始按法
令推舉原告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人及管理負責
人。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245)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2月 21 週五 201405:50
  • 發電機柴油加對了嗎?

中油發函各加油站 先別賣生質柴油 改售高級柴油
生質柴油不僅影響柴油車主,連使用柴油的大樓及醫院等緊急發電機、河川抽水站等,都面臨使用安全問題。為避免颱風天災來臨時,發生緊急設備無法使用的危機,中油發函各加油站,要求先不要賣生質柴油給大樓做緊急發電機使用。
 
台北某中油加盟站業者指出,日前中油透過內部聯繫單表示,「不建議賣生質柴油給大樓當緊急發電機使用」。如果有大樓或包商需要,可透過中油油庫拿出以前的高級柴油使用。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33)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2月 15 週六 201420:28
  • 全社區當我家? 住戶槓「一人管委會」

 
 
大樓社區通常都有管理委員會,管理社區的大小事宜,不過台中市有一處社區住戶投訴,管委會從95年到現在只有一個主委,卻照收管理費,直到97年卡玫基颱風,地下室淹水,住戶才知道,原來管委會根本不存在,多年來595戶的管理費,都是繳給一位李姓住戶,他們氣得向法院提出重組管委會,卻遭李姓住戶當場嗆聲。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777)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10月 16 週三 201320:59
  • 危!大樓瓷磚易掉? 肇因「酸雨侵蝕」

大樓外頭,架漁網,難道要抓魚,還是怕跳樓?不,全都不是,是怕磁磚掉落,再度砸傷路人。仔細看,漁網上頭,大樓外牆磁磚早就掉光了,剩下光禿禿的牆面。
大樓外牆脫落,還不只一樁,像是,桃園這處公寓大樓,外牆馬賽克磁磚,一片片掀了起來,宛如會跳舞一樣,就怕風一吹,變成磁磚雨。
大樓牆面的磁磚,不是應該,牢牢的黏在上頭嗎,怎麼會,這麼脆弱,問題就在,北台灣,包含台北還有桃園雨量多,而且下的還是酸雨,貼了幾十年的外牆磁磚,當然受不了,片片掉落。
其實,防止外牆磁磚,也不是,沒辦法,關鍵就在,建設公司,願不願意花大錢,用更高強度的黏著劑,取代一般的,混凝土,看看北台灣,磁磚容易掉落,砸車砸人,甚至還架漁網,防意外,關鍵兇手,就是酸雨造成。轉載 中時電子報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50)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 8月 19 週一 201319:41
  • 踩踏步機擾鄰 未達噪音仍恐被罰

我女兒每晚8時會在客廳踩踏步機約半小時,樓下住戶嫌太吵向環保局申訴,請問依《公寓大廈管理管例》第16條規定,所謂喧囂、振動的標準為何?有無時間性規定?本社區公告為晚間10時過後,符合該法的規定嗎?只有樓下住戶反映太吵,屬該法條規定的妨礙「公共」安寧嗎?
律師答: 在客廳踩踏步機的聲響,通稱近鄰噪音,原則上屬於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但可能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聲音,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該種聲音是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規定,《噪音管制法》規定的管制標準以外的其他噪音,且已妨害公眾安寧者,依法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最高可處罰1.5萬 此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似行為,違者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管理委員會也得制止違規行為,並提供相關資料。 至於判斷是否構成喧囂、振動的標準,除可參考《噪音管制法》與噪音管制標準規定之外,噪音雖未達管制標準,但超過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者,亦可屬之。 《噪音管制標準》所稱的晚間及夜間,一般住宅區通常屬於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第二類管制區的晚間指晚上8時至10時,夜間指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另雖僅有樓下住戶反映,如確屬噪音,也會構成妨害公眾安寧。轉載蘋果日報
某大樓住戶每晚八點固定在客廳踩踏步機約半小時,樓下住戶嫌太吵,依《公寓大廈管理管例》第16條規定向環保局申訴,被投訴的住戶,認為踩踏步機的聲音未構成噪音,加上該社區公告為晚間10時過後不可喧囂,因此雙方鬧的不可開交。 在客廳踩踏步機的聲音,通常稱為近鄰噪音,原則上屬於不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但可能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聲音,依《噪音管制法》之規定,此可由警察機關依相關法規處理。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管制法》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之規定,管制標準以外的其他噪音,若已妨害公眾安寧者,依法可處6千元以下罰鍰。 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似行為,違者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至1萬5千元以下罰鍰,管理委員會也可制止違規行為,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至於判斷是否構成喧囂、振動的標準,除可參考《噪音管制法》與《噪音管制標準》規定之外,噪音雖未達管制標準,但超過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者,亦可屬之。 《噪音管制標準》所稱的晚間及夜間,一般住宅區(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的晚間係指晚上8時至10時,夜間指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 另雖僅有樓下住戶反映,如確屬噪音,也將會構成妨害公眾安寧。轉載華人機電
勇哥認為 我的社區曾發生不持續的噪音 兩造不愉快 請警察來聽不出聲音 警察勸住戶自己協調 鬧得不可開交 還好一方租約到期搬走 但防火牆輕隔間問題依舊存在 較好的方法 加塑膠墊可阻隔噪音(樓上樓下)或加裝隔音材質 如不願改變 遇這種事只好請住户先錄聲音當證據 再找管委會找雙方協調.(記的要錄影.音.制止的證據)協調後還是没改善.看要依公寓條例16條或逼不得巳走法院(精神耗弱)處理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嚴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21,737)

  • 個人分類:社區新聞
▲top
12...6»

個人資訊

嚴德
暱稱:
嚴德
分類:
職場甘苦
好友:
累積中
地區:

文章分類

  • 自己看 (0)
  • 理想社區 (69)
  • 社區新聞 (57)
  • 社區問一問 (15)
  • 勇哥胡說 (27)
  • 未分類文章 (1)

最新文章

  • 會罰錢 要注意
  • 管委會擺爛不修? 上調處會、寄存證信函
  • 騎樓
  • 內政部營建署 104年7月1日 新版報備文件 舊格式不再收件
  • 趕惡鄰太心急 強制搬遷敗訴
  • 保全指揮交通違法?
  • 微電腦瓦斯表 漏氣自動關
  • 住戶指控社區總幹事成違建蟑螂(有夠離譜)
  • ㄧ人管委會
  • 發電機柴油加對了嗎?

點交

參觀人氣

  • 本日人氣:
  • 累積人氣: